Meng Xiao, Huan Liu
(School of Management, Sheny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Shenyang, China)
编者按:
为了应对老龄化挑战,智慧健康和老年护理服务迅速发展。但当前相应的法规并不完善,智慧养老平台和企业发展混乱,资源配置效率低下。为了研究政府监管对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和养老服务企业运行的影响,该研究构建了一个由政府、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以及养老服务企业构成的三方演化博弈模型。研究分析了三个主体在有限理性下的策略选择与演化规律,探究了政府监管对平台和企业行为的影响机制,为建立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监管机制、促进银发经济健康发展及营造老年人安享晚年的良好环境提供了实践建议。
随着社会发展,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据世界银行数据库,2022年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已超总人口的9%。民众对健康养老服务的需求不断提升,但社会资源供给不足,导致健康养老服务供需失衡问题突出。
智慧养老是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老年人、政府、社区和医疗机构之间的紧密联系。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整合传感器、移动设备及通信技术,让老年人能居家接受医疗监测与健康服务。从需求角度看,平台可满足老年人医疗、健康、互助等需求以提升生活质量;从运营角度看,平台可通过线上线下模式连接老年人与服务提供者,缓解供需失衡。然而,平台建设面临大规模、高投入、高技术等挑战,且当前缺乏智慧养老服务供给标准,导致智慧服务和产品供给在生产管理、质量标准、售后评估及伦理争议等方面存在问题。因此,亟须深入研究政府监管下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的积极发展策略。
部分学者主张通过政策干预等措施鼓励更多利益相关者参与平台运营,但现有研究多集中于智能技术和设备的进步,且多采用静态研究方法,聚焦单一主体视角。而平台的运营需要多方参与,分析监管问题时需考虑多方策略的动态相互影响。现有文献中涉及动态分析的研究较少,部分研究虽探讨养老服务质量监管,但对智慧养老场景下参与者的行为决策关注不足。在数字技术快速发展的时代,需进一步探究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运营中参与者的策略选择,尤其是有限理性条件下的行为决策。基于以上背景,本研究聚焦政府、平台和养老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构建三方演化博弈模型,旨在探索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营的监管机制,寻求“政府积极监管、平台互惠、企业积极合作”的可行条件,分析监管成本、奖惩机制等多因素对各主体策略选择及演化行为的影响。
模型假设如下:政府、平台和企业三个参与主体因知识、时间和精力有限,其决策是有限理性的,仅能在有限信息下做出满意选择。政府可选择积极或消极监管策略,平台可选择机会主义或互惠互利策略,企业可选择积极或消极合作策略,每个策略分别对应不同概率,各方在特定策略下有不同损益。政府积极监管时,会设定准入门槛并全程监督,监管效率越高,平台机会主义行为越少,监管过程需付出成本,但同时能获得声誉激励及上级政府奖励(与平台的服务供给情况有关,可通过老年人使用智慧服务的意愿反馈衡量服务供给);政府消极监管时无需付出成本,但当平台运营出现违规时会被上级政府部门被追责处罚,并有间接社会声誉损失。平台的智慧养老服务转化能力由其建设水平决定,选择互惠互利策略时会制定规范、投入资源建设,获得基础收益及政府奖励(与平台转化能力相关);选择机会主义策略时平台获得基础收益,但可能会受到政府处罚。企业服务覆盖范围有限,积极合作时与平台共建服务体系,可获得基础收益及政府按服务覆盖率给予的奖励;消极合作时企业可能提供不合格服务等,虽然仍可获得基础收益,但可能会被政府处罚。若平台选择互惠互利且企业选择积极合作,双方会基于各自表现获得额外收益。各主体之间的逻辑关系如图1所示。
图1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的逻辑关系模型
通过构建收益矩阵、求解复制动态方程组,对各主体的演化稳定策略以及系统的演化稳定策略组合进行了分析。通过雅可比矩阵和李雅普诺夫准则判别法,发现系统存在多个均衡点,其中5个均衡点在相应条件下是演化稳定点,分别对应不同演化稳定策略组合。结合中国智慧养老发展数据对参数进行赋值,仿真结果显示,初始阶段系统稳定于(积极监管、机会主义、消极合作),调整监管水平、奖惩力度等参数后,系统可逐步向(积极监管、互惠、积极合作)演化。进一步地,通过对关键参数进行数值仿真,分析了政府监管水平、奖惩力度、监管成本以及平台的服务转化率等因素对各主体策略选择以及演化稳定状态的影响。
研究结果表明,在保障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和养老服务企业生存发展的同时,双方在政府积极监管的背景下达成合作,是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顺畅运营的关键。政府监管水平是影响平台和企业策略选择的重要因素。适当提高政府监管水平,有助于减少平台和企业的投机行为。平台智慧养老建设服务转化率以及政府对平台机会主义行为的惩罚,是影响平台策略选择的重要因素。对于平台和企业而言,无论双方在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营中承担的成本多少或获得的实际收益多少,最终都需要政府干预,以引导系统朝着理想状态(积极监管、互惠互利、积极合作)发展。基于上述结论,本研究提出,政府需建立监管框架、严惩违规并激励平台与企业积极参与,平台与企业应完善互监与自评机制。研究可为智慧养老政策制定提供参考,强调了政府干预对引导系统向理想状态发展的重要性,以形成持续改进的闭环。
资料来源:
根据Xiao和Liu于2025年发表在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ealth Policy and Management期刊题目为《The impact mechanism of government regulation on the operation of smart health senior care service platform: A perspective from evolutionary game theory》的文章缩写整理而成。
(本文责任编辑:郭瑞芳)